梦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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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微风吹过十七岁的站台》

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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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影绝城 2013-11-13, 18:54

作者:微笑殇狮子
所属:转载

16岁那年,我决定放弃中考,我知道以我的成绩根本考不上什么高中父母虽然早就预想到了这一结果,但眼中还是闪过一丝失望。他们坚持要我去重点高中继续读书,至少也要混个高中文凭。我说我受不了那种枯燥,严酷,虚伪的生活,与其白白浪费两万多块钱和三年时光,还不如现在就出去做事,说不定三年后还能混个包工头当当。我妈被我激得笑了起来,“一个女孩子当什么包工头。”我走过去抱住她,“这样才对嘛,有什么好难过的,除了读书,有什么能难倒我的。”“你啊,什么都不怕,就怕读书。”我妈苦笑着说。
虽然说服了我妈,不去读什么一中,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获得了胜利,在经过我爸妈整整一个暑假的软磨硬泡之后,我还是答应他们去一个亲戚工作的学校读书。虽然这几年下来花的钱绝不会比在一中读书花的钱少,但至少可以多关我几年,让我不至于太放纵,我妈这样以为。然而,她错了。
站在武汉车站的站台上,我感受着来往车辆带来的阵阵清风,想起几个小时前在老家车站的站台抱着我痛苦的方铭若。她问我问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读书,留在一中好不好,我说我不可能习惯那么约束,匆忙的生活,与其到时候被送回家,还不如根本就不去,还可以来一句“姐看不上你”,方铭若终于笑了,她擦干眼泪,看着我将要登上的那辆车问我可不可以不走,我摇摇头,“放心,会和你打电话的”她重重地点点头“嗯。”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在想,方铭若对于我不过是最好的朋友之一,而我对于她确实唯一,她的性格太过安静,除了我她基本上没有朋友,这次离开要说是她担心我一人在外生活不便,倒不如说是我担心她的世界没有了我,还有谁。
我就这样站在站台上一边等着那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来接我,一边幻想着今后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直到晚上,我也没看见他的身影。我除了车站,打了个的按照地址去了学校,还好证件什么的都还齐全,门卫大爷才让我进了学校,还帮我把行李送到了宿舍,提醒我明天早上要去报名,我千恩万谢的送走了大爷,和我那个亲戚相比,我觉得门卫大爷才是‘’亲人呐‘’。
送走大爷后,我连忙找到插座,给手机充电,我的手机在下午消磨时光的大战中光荣牺牲。开机之后,我的妈呀,请注意,这不是语气词,真的是我妈打来的,我忐忑地按下接通键,没敢放在耳边,果然,如同山间虎啸一般的,我妈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响彻整个宿舍,关键是,我没开免提。“你跑哪去了,打你手机一下午关机,你要急死我啊!你叔叔说等了你一下午,都没看到你的人,急死我跟你爸了。”我在一秒钟内怀疑自己的记忆出错了,又在下一秒想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大概是我那个所谓的叔叔下午因为某种不可抗力没有来接我,又担心丢面子,所以趁着我手机没电,赶在我之前倒打一耙,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告诉我妈我在学校,我很好让她别担心,我妈听了之后反而平静了下来,“依依,你一个人在外边,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好了,你也累了一天了,早点睡吧。”我听到手机那边父母的声音,“让我和她说两句。”“哎呀,还说什么,孩子累了,让她睡吧。”我忍住想哭的冲动,但眼泪还是不争气的在电话挂断的那一刻落了下来,后来我放假回家的时候我妈对我说:“自己的孩子自己知道,从小你和别人的约定,从来只有被别人骗了的,我那时是怕你出事才急了,后来才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只是你孤身在外,身边有个亲戚朋友的,总叫人放心些,所以我才没把这事说破。”我知道我妈是为我好,但在那时,我却忽然开始怀疑,“这里的日子真的有那么快活吗?”
事实证明确实很快活。除了开始的时候我还装模做样的去上了几天课之外,我连书都没摸一下,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然后吃饭,逛街。不过,这样的日子久了也会觉得无聊,好在方铭若时不时跟我打电话,我告诉她我现在快活似神仙,顺便对她乏味的高中生活致以沉痛的哀悼,她只是笑笑,但我听的出她有心事。我没问,她想说自然会告诉我。
我就这么玩玩打打的度过了我的十六岁,吹灭蜡烛,我十七岁了。在这之前,我十六岁的生日愿望是遇到一个我爱的人,等了一年,他始终没有出现,然而在我十七岁生日的这一天,他出现了,我的生活也开始改变。
十七岁那年我认识了沈枫,一个聪明大方,成熟稳重的大女孩。我认识她的经过很狗血,我们在公交车上认识,她的钱包丢了,我帮她付了车费,就这么简单。她比我大三岁,我们在车上聊了很久,她的性格和我很合得来。当时正是盛夏,天气热的要命,学校宿舍里又没有空调,正好沈枫要找人合租,我就自告奋勇了,虽然我也知道,就这么随便相信一个陌生人有多蠢,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她不是坏人。相处几个月后,也证实了这一点。让我震惊的是,当我把这事告诉方铭若的时候,她竟然没有跳起来骂我“二”,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挺好的,出门在外,有个依靠也不错。”分明是为我高兴,我却品出了苦涩的味道。铭若,你到底怎么了?我想问,却还是忍住了。
我十七岁生日那天,学校没放假,我只好和沈枫一起过,她上午有课,约定下午回来陪我。我起床后随便买了点吃的当作午饭,然后睡午觉。沈枫从学校回来,进门就喊“依依,快起来了,我给你介绍一个帅哥。”但这时,再帅的帅哥也比不上温暖的被窝,我没有理她。沈枫换好鞋后看我还没动静,就对那个人说:“真不好意思,你先坐一下,我倒杯水给你。”听着沈枫的脚步远了,我才偷偷睁开眼睛看了一眼那个帅哥,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厚厚的齐眉刘海在阳光下微微泛黄,我迷迷糊糊的嘟囔了一句“也不怎么样嘛”,就转过身,继续睡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睡醒了,睁开眼睛看见他也躺在床上,正看着我,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像电视剧里一样尖叫,然后检查身体,而是……“好帅啊”,当然,我没有喊出来,只是在心里这样想着。我盯着他看了半天,他突然说:“好看吗?”我才反应过来,连忙从床上跳起来,还好我平时午睡都习惯把衣服穿得好好的,连袜子也要穿着(其实是懒得脱),所以不用担心什么走光之类的问题,我警惕地望着他,而他却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来,还伸了个懒腰,我四处寻找沈枫的身影,却听见:“别找了,沈枫说了,她下午有事,让我来照顾你,走吧,出去吃饭。”我花了一分钟慰问了沈枫全家,然后跟在那个男的后面出去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的叫夏桀,是沈枫的同学。当他说他叫夏桀的时候,我一口奶茶差点喷了他一身,他一脸嫌弃的看着我,这真不怪我,我历史再差也知道那个和商纣王齐名的暴君,只是没想到还有人和他同名,不过,这个夏桀可真帅啊,他安静的时候就像阳光一样干净,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左嘴角会向上翘起,带着一丝邪气,却并不让人讨厌,反而像恶魔一样有种摄人心魄的魅力。吃完饭后,他带我去看电影,宫崎骏的龙猫,之后,他送我回家。第二天,他送来一个一人高的龙猫玩偶,还有一张贺卡:“补送的生日礼物,希望你喜欢,Happy Birthday”。他会送我龙猫,我想是因为昨天看电影的时候,我说了句龙猫很可爱吧。沈枫看着我抱着龙猫傻笑,她收起笑容,表情严肃的问我,“依依,你是不是爱上夏桀了?”我愣了愣,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爱情,但从不相信它会降临到我头上,我承认,但我醒来看见夏桀的脸的时候,心里的确有一丝悸动,我不确定我是否仅仅在一个下午之后就爱上了他。我低下头,“我不知道。”沈枫看着我,良久,她叹了一口气,“依依,无论你是否爱上了他,记住,不要因为爱而放弃尊严,迷失了自己,那只会让自己变得廉价,最后被丢弃。”我不知道沈枫为什么会这么说,但我知道,她是为我好。
道理我都明白,但做起来却很难。我和夏桀很快恋爱了,可是一切都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我发现夏桀的女朋友不止我一个,他也不会为了我放弃那一片森林。即使是这样,我也觉得他不是一个花心的人,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他,我也发现我对他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我拜托沈枫打听夏桀的过去,从他的高中同学那里知道了他变成现在这样的原因。原来,夏桀以前是很专情的,他有一个在一起三年的女朋友,为了女朋友他放弃了重点高中,去女朋友的班读书,曾经有一次夏桀的女朋友晚上睡觉的时候忘了摘美瞳,第二天眼睛肿的很厉害,医生说是角膜发炎要住院一个星期,夏桀陪着她七天七夜,寸步不离,无微不至的照顾她,但是他的女朋友最后还是离开了他,从此夏桀不再相信爱情,也就变成了现在这样。知道这件事之后,我更加心疼他,我多希望自己能让他忘了伤痛,忘了这段记忆,重新开始,即使我知道这是奢望。
对于方铭若,我一向是报喜不报忧的,我告诉她夏桀给我买香奈儿,给我买龙猫,我肆无忌惮的挥霍着他给我的宠爱,而方铭若总是说:“你幸福就好,只是别忘了回来看看。”她不知道每次我挂断电话后都会被泪水淹没,我也不知道她挂断电话也早已是泪流满面。沈枫说,“爱的太痛,就放手吧。”可是爱得太深又怎么能放下。
十一国庆长假,我决定回家看看,下了车,看见站台上的方铭若吓了一跳,原本有点胖的她现在却瘦的不成样子,脸上虽然笑着,眸子里却有藏不住的忧伤。我终于忍不住,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摇摇头没有回答我。那天晚上我和方铭若在桥下的护栏上坐着,我们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袒露着心事,我告诉她我夏桀吵架了,在车站的时候,我让他陪我一起回来,他却坚持要去长沙同学那玩,我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同学,只是他众多女友中的一个罢了,我甩开他的手,哭着上了车。我还告诉她,夏桀根本就不爱我,每次闹别扭,我不理他他就不理我,直到我忍不住向他妥协,有时候一个星期他都不主动联系我,都是我去找他,我对方铭若说:“我累了,我想要放弃,但我就是爱他,就算他不爱我我也还是爱他,我离不开他,我每天都想和他在一起,我忘不掉他。”方铭若沉默了一会,她打开一瓶啤酒,喝了一大口,然后缓缓地说:“我以为,我们俩总有一个人能得到幸福,看来我错了,我们都是被诅咒的人,永远也得不到幸福。”她又喝了一口酒,告诉了我她这一年来发生的事情。
初进高中,方铭若谁也不认识,只能一心搞学习,这样的生活其实也不错,反正方铭若好静,但一切都因为一个插班生而改变了。方铭若说,那是她从未见过的男子,对于一切不屑,行为不羁放荡,成绩却很好,方铭若也不知道怎么就爱上了他,“也许是因为他说他叫沈冰洋时,阳光正好映在他不羁的笑容上吧”,方铭若说。从那之后,方铭若总是想着沈冰洋,希望和他在一起。终于,在沈冰洋生日那天,方铭若向他表白了,沈冰洋上下打量这个女孩后说:“你想做我女朋友?”方铭若点点头,他接着说到,“那好啊,不过,今后我吃饭,上网,打台球的钱你都要包了,能做到吗?”他的脸上又浮现出那不屑的笑,让我没想到的是,方铭若这个笨蛋居然答应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方铭若瘦的这么厉害了,她的家教很严,父母只给她足够吃饭的钱,为了给沈冰洋,她每天只吃一顿,可是即使这样沈冰洋对她还是爱理不理的,还总是抱怨钱太少不够玩,他说:“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我没有逼你,如果你受不了,可以离开。”我无言,沈冰洋分明是看准了方铭若离不开他,就像我离不开夏桀。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回到家,发现自己身上都红了,才想起自己对酒精过敏,也才想起方铭若也一样,但我想我们都已经不在乎了,痛到麻木,也就不在乎了。
故事到这里也结束了,夏桀毕业去了北京,据说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在那,而他也没有再跟我联系,甚至他什么时候离开的我也不知道,沈冰洋也转走了,据说他的爸爸升官了,被调任去了外地,他离开也同样没有告诉方铭若,我和方铭若在他们的眼里也许从来也不重要。有一天我梦到那年十一,夏桀跟我回了家,下车时我看见方铭若和一个男孩,笑魇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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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游客 2013-11-14, 10:17

写的很好,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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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游客 2013-11-17, 13:09

咳咳,十七岁。。。
一路向前走,十七岁后不回头。。。
没人想留下遗憾。。。
没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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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影绝城 2013-11-17, 13:59

写得好,加油。我转载来的短篇果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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